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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普法联络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各区(县)市普法办: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8年市直单位抽调外单位干部参训重点班次计划>的通知》(甬组通〔2018〕12号)安排,决定近期举办全市普法联络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16--17日,请于16日上午8:45之前到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一楼报到。

二、培训地点

宁波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三楼阶梯教室(海曙区恒春街75号)。

三、培训内容

法治讲座;交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和宪法学习宣传情况;部署 “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

四、参加人员

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普法联络员各1名(具体参会名单见附件1),各区(县)市普法办1-2名;

五、准备事项

1、请各单位填报参训人员名单(参会报名回执单见附件2);准备交流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和宪法学习宣传情况的文字word材料,以及相关的工作、活动照片(文字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正规公文格式)。

2、请各单位于4月10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参训人员名单报送至市普法办邮箱:nbpfb@nbsfj.gov.cn,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单位名称;

发言单位确定后另行通知,须制作好PPT。请参训人员加入市直机关法治宣传群QQ群(90502788)、宁波法治宣传微信群,以便工作交流。

3、此次培训将记入宁波市党员干部学习网公务员培训学分,请各参训人员带好学习卡,打卡记学分。

联 系 人:俞齐放          陆文闻

联系电话  87231612        15867528621

附件:1、参加培训市直部门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名单

2、参加培训会议人员报名回执单

宁波市普法办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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