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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甲木
作者: 356884.com 发布时间:2016-12-01 

吕甲木律师现为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主任,兼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宁波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省公益知识产权法律专员”“宁波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宁波仲裁委仲裁员”。曾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宁波市十佳律师”等荣誉,曾于2013年10月作为浙江省唯一、全国七名专利律师代表之一受邀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席专利侵权审判标准座谈会。自2001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已承办各类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知识产权诉讼、非诉讼案件几百件,多次入选全国法院5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浙江法院、宁波法院10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撰写的《论商标权保护的界限—以涉外定牌加工侵权问题为视角》等知识产权论文分别被评为2011年、2013年、2015年、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律师年会十佳论文,专著《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于2013年6月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主编《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判例研究》由知识产权出版社于2017年5月出版。

承办的典型案例:

1.代理敖某诉飞利浦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企业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头版、《现代金报》、《钱江晚报》、浙江电视台、宁波电视台等进行了专题报道,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易、搜狐、腾迅等网站纷纷进行了转载报道。

2.承办的郑某非法经营原始股无罪辩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年第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创刊以来宁波市仅有3件案例入编公报,本案是唯一入编公报的刑事案例。

3.代理原告宁波联源公司诉被告余姚某公司侵犯著作权人身权、财产权纠纷案,获得“2009年浙江律师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奖”,入选宁波法院2009年度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编的2010年卷《案例指导》。

主要学术成果:

1.独著《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由法律出版社于2003年5月出版;

2.《民法典编纂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发表于《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年第2期;

3.《中国民法典的结构》发表于《民商法网刊》2008年第6期;

4.《无偿搭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研究》一文先后获2008年宁波市、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第6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发表于中国法学网;

5.《投错胎的尴尬——侵权责任法竞合冲突问题研究》一文获2010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浙江省二等奖、华东律师论坛二等奖,发表于中国法学网;

6.《论商标权保护的界限——以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为视角》一文在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上被评为十佳论文。

7.《也谈定牌加工》一文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年1月13日06版。

 8.《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2012年4月(总第62期)。

邮箱:jarmo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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