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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治文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20

各区县(市)宣传部、司法局、文广新局、文联、普法办,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法治文艺在培育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中的教化引领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繁荣发展法治文艺的重要意义

法治是时代的主题,创作法治题材的文艺作品是繁荣发展文化艺术创作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践的重要举措。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神指引下,在建设“法治宁波”“文化强市”,推进“名城名都”建设的大背景下,法治文艺创作空间广阔、作用不可替代,也为繁荣发展我市法治文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标。繁荣发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一方面要充分反映我市生动的法治进程,充分反映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努力将我市生动法治实践转化为优秀的文艺作品,借助优秀的法治文艺力量引领法治建设、用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教育人、感染人、打动人,有效地发挥“以文化人”的文化建设目的,促进“名城名都”和“法治宁波”建设。另一方面要深化对法治实践规律和文艺创作规律的认识,丰富创作手段,增强表现形式,积极探索以丰富的文化样式、生动的文化内涵、精彩的文化呈现,全面提高法治文艺建设的艺术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促进传统文艺和法治文化的创新性融合,切实提高法治文艺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提升我市法治文艺品牌,为法治宁波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法治文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对法治的呼唤和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加强和繁荣法治文艺创作,努力创作更多更好的法治文艺精品力作。

二、大力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行动

1.加强法治文艺创作活动。鼓励文艺原创,大力扶持重大法治题材、当代法治题材和地域文化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有思想深度、艺术高度和情感温度的精品力作。文广新局、文联要发挥主导力量,整合专业院团和民间演艺资源,把法治文艺纳入年度创作计划和课题精选。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展示创作成果。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围绕法治宁波建设热点,反映法治建设成就,有针对性地策划重点选题和创作方向,充分体现法治性、艺术性、时代性,鼓励创作歌舞、戏剧、相声、小品、曲艺等适合法治宣传教育的文艺作品,对优秀文艺作品予以奖励,以激励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全市各级文化馆要求每年至少推出一个法治文艺节目。

2.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群众中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法治文艺下乡和法治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法治先进典型,丰富基层文艺生活。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等平台,加强供需对接,统筹法治文艺志愿服务和法治惠民演出等活动,提供“菜单式”服务。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开展主题鲜明的法治文艺创作展演活动,提升法治文艺工作对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力。积极组织开展“十佳法治文艺”节目评选汇演,把十佳法治文艺节目评选汇演活动办成有特色、有影响、有水准、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宣传品牌活动,宣传推介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成果,不断扩大法治文艺影响。

3.壮大繁荣基层法治文艺工作力量。法治文艺团体与单位、团体、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结对建立法治文艺联动机制,将广场文化、节日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民俗文化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合力。对民间组织成立的各类戏曲排演、社火秧歌、集体舞等分散文艺团体进行有效引导与整合,拓宽法治文艺展演平台,激活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自发组织的法治文艺队伍,不断壮大基层法治文艺工作力量。采用政府购买方式活跃基层法治文艺活动,保障基层法治文艺队伍的稳定性,满足人民群众对业余文化活动的喜爱,解决基层法治文艺活动组织难问题。

4.实施法治文艺精品工程。制定全市法治文艺发展规划,培育原创法治文艺品牌,扶持奖励法治文艺精品创作,推出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创意新颖的法治文艺精品。创编反映本地本行业独特法治文化内涵和艺术风格、表现当地促进法治文化发展、体现当地和行业最高艺术水准的法治文艺列入全市文化精品工程的项目,在尊重艺术家个人和核心团队创作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色组织建立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专家库,为其提供优质文艺资源支持。精选原创基础好、创作力量强、符合宁波创作导向的优质项目,加强跟踪指导,提供扶持帮助,力争每年推出1部法治文艺精品力作。

三、切实加强法治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

1.强化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展演的组织领导。宣传、文化、司法行政、文联等部门要落实法治文艺建设的责任,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司法行政、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法治文艺工作格局。要制定我市繁荣法治文艺发展计划,健全法治文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文联和文化馆(站)在法治文艺创作中的引领作用,壮大民间法治文艺力量。将法治文艺作品、法治文艺活动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主题活动、文化艺术评比,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建立法治文艺创作联系点,完善法治文艺扶持机制,扶持引导各类文艺群体以及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创新载体形式,展示法治文艺创作优秀成果。

2.强化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展演的队伍建设。各地要充分挖掘利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资源,依托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站)等单位,组建各类业余创作演出队伍,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充分激发全社会的法治文艺创造力,活跃基层法治文艺活动;以有文艺文学创作特长的公民为骨干,建立法治文艺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书画创作等的专(兼)职队伍,鼓励、引导专业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文艺实践,扶持民间艺人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节目。通过政府奖励、项目扶持等方式,扶持引导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展示创作成果。

3.强化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展演的成果运用。统筹全市各类文化展演展映展播展览活动,促进优秀法治文艺产品的传播利用。将全市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纳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精品工程”,予以宣传推广。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法治宣传教育,可以优先采用文化系统创作成果、推广文化系统品牌活动。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渠道宣传展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成果,扩大辐射范围,拓展延伸法治文艺服务的深度与广度。

4.强化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展演的先进引领。培育和树立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活动的先进典型,把好方向、鼓励探索,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推动法治文艺作品繁荣行动深入开展。及时总结近年来全市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法治文艺演出情况,挖掘先进典型,开展经验交流,并组织优秀作品与活动现场观摩,带动全市法治文艺实践,提高组织能力、提升艺术水平。市普法办将全市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单位、法治文艺活动开展单位纳入市“七五”普法先进表彰以及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范围,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授予“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鼓励法治文艺实践深入开展。

 

中共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文广新局

 

市文联                   市普法办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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