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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柴海波
发布时间:2017-06-09

柴海波同志于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2004从刑侦大队调入法制科(法制大队)工作(2006年11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在刑侦大队工作)以来,无论是从事刑事审核民警,还是担任法制副科长、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岗位,他都身先士卒、埋头苦干,始终保持不畏困难、勇挑重担的工作激情,凝聚法制团队,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尤其是其2010年担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以来,他视荣誉为责任,根据县局党委确定的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决定,与法制大队全体同志奋发图强、开拓创新,全力助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宁海县公安局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连续十二年获全省执法质量优秀、连续三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列前茅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主要事迹介绍如下:

一、锐意进取,刻苦钻研强业务

柴海波同志刻苦钻研公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主动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逐渐成长为我局谙熟公安业务的行家里手。2013年因业务特长被公安部抽调参加对北京市公安局的执法质量考评验收工作,受到公安部领导的好评,2014年他通过公安部首批高级执法资格。此外,他积极参加省、市公安机关组织的各项竞赛、比武活动,均取得较好成绩。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刑事案件严格把关、严格要求,确保每起案件保证质量。他利用多年刑侦、法制的工作经验,提前介入指导县局多起重特大疑难案件的侦破及处理,如2012年我局侦破的全国第一起全环节“地沟油”案件,在全国无处理先例的困难情况下,他作为专案组副组长,积极寻找法律依据、加强与检法的沟通,并直接参与全案的侦查、取证固定等环节,加班加点历时五个月,保证了案件的圆满处理。此外,他积极做好局党委重大事项的参谋工作,以法律的思维提出解决方案,为成功化解重大复杂案事件献计献策。他善于总结提炼相关工作经验,被聘为宁波市公安局中级教官,为全市民警及县局执法办案民警培训授课。工作以来,他因工作突出先后十余次受到县局嘉奖,两次被县局报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宁海县公安局优秀科所队长”、优秀公务员、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犯罪侦查破案能手等荣誉。2013年、2015年法制大队分别荣获集体三等功、二等功,2014年12月被评选为浙江省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单位”。

二、率先垂范,克己奉公做榜样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柴海波同志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法制民警,岗位平凡但责任重大。多年来,他坚持克己奉公,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深刻领会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期待,变压力为动力,忘我地工作着。特别是公安部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任务重要求高,工作千头万绪,面对接踵而至的一项项工作任务,他深知责任重大,经常在双休日、晚上休息时间在单位加班,以身作则带领法制大队同志攻难克坚,通过以问题为导向、从细节入手,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并重,教育引导民警形成良好的执法习惯,逐步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他积极探索以科技要警力、以效率要警力,我局率先在全市公安机关中全面实现行政、刑事案件的单轨制审核审批,从而为基层民警减负,极大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多年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局整体执法质量取得了明显的突破,成功打响了宁海公安局的执法品牌,其中我局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升级、执法主体的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走在全市甚至全省前列,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党委的充分肯定。

三、勇于创新,完善制度促规范

要想实现执法质量的大跨越、大提高,必须抓住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和执法制度的建设这两个关键。为此,柴海波同志深入办案单位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参加省厅市局执法质量考评的机会向各地同行学习、向基层民警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本着问题出现哪里制度跟踪到哪里的思路,为主起草了一系列执法制度。近几年来由他制定出台了《宁海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办法》、《宁海县公安局优劣案件点评办法》、《宁海县公安局立功审查规定》、《宁海县公安局办案审核五级责任制》、《案件审核通报制度》、《刑事、行政案件评分标准》、《宁海县公安局办案功能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定》、《宁海县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2015—2017年工作规划》等多项重要执法制度和执法规范性措施。他还主动配合政工部门,创新执法主体教育培训载体,推出覆盖全局各部门的警师制制度,通过警师与警徒一带一的言传身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传、帮、带的传统优势,此外,他与政工部门组织开展法制业务比武、法律知识竞赛、岗位小教官评比等多种形式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通过多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讲法制、级级抓规范”的良好氛围,强化了每个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全局的执法质量和民警执法水平驶上了“快车道”,为宁海县公安局的“执法品牌”树立打下扎实的基础。

在法制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柴海波同志多年来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他深知打击犯罪是公安的职责,但它不是最终目的,只是创建和谐社会的手段,为此,他积极践行打击犯罪与尊重人权并重、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在执法中提倡理性、平和执法、歉意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充分尊重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柴海波同志利用法制大队执法工作“带头羊”的地位和优势,高标准、严要求,自我加压、不断自我提高和完善,为促进县局公安法制工作建设和提高全局的整体执法水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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