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文化 | > 法治人物 |
徐启照,1936年2月出生,宁波市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自1966年涉足司法工作,先后在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任职。2001年5月结束律师生涯,2004年加入桃源社区法律义工队伍,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草拟民事诉状,宣讲新公布的法律、法规等。2011年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志愿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
面对社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强烈需求,2012年,江北区普法办与白沙街道联合在桃源社区成立了全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法治宣传志愿者工作室--徐启照法治宣传工作室,14名法律义工共同组成一个法治宣传志愿者团队,义务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室以“邀您学法,启迪人生;为您维权,照亮前程”为工作宗旨,安排义工轮流在工作室值班,并开通法律服务热线—87662974,随时随地为居民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提供人民调解或指引其前往相应的调委会接受调解;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指引当事人到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为确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有偿法律服务的指引。工作室成立三年来,共接待居民法律咨询500多人次、代为起草法律文书40余份、开展义务法治讲座12场次,调解矛盾纠纷36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1.送法进社区,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
为进一步扩大社区法治宣传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的实效,在徐启照的倡议和发动下,桃源社区组建了市民法治学校,法治学校筹建之初,缺乏知名度,招募不到上课的老师,是徐老师和社区干部一同到社区内在职或退休的法律工作者家中一户一户地走家串户做工作,才最终招募到了第一批法治学校兼职老师,开出了第一堂市民法治课。随着法治课堂知名度日益提高,不少法律工作者主动找到徐老师,要求加入法治课堂,目前法治课堂拥有14名兼职老师。在这些兼职老师中,既有在职的公、检、法、司工作人员,也有已经退休的政法系统干部。他们根据居民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向居民传授防骗、防拐、防火、防盗、防毒等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居民利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做好传、帮、带,培育法治宣传接班人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民族的希望。徐启照从担任法
律义工之时起,就充分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每年寒暑假都要抽出时间给社区青少年开展1-2次专题法制讲座,考虑到孩子们年龄小,认知能力有限,徐老师每次上课都会提前备好讲义,用通俗易懂的案例和小故事给同学们传授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每年的暑期活动,徐老师的法治课堂总是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法治宣传工作室成立之后,青少年普法工作成为了工作室的一个重要职能,工作室充分利用寒暑假,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趣的法治夏令营、庄严的模拟法庭、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紧张激烈的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孩子们在浓浓的法律氛围中接受了法治教育。同时,又通过“小手牵大手”,孩子们将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带到家庭中,增强青少年学法的责任感,使孩子成为家庭学法的重要纽带,成为社区里的“小小法治宣传员”,未来普法工作的合格接班人。
3.法律服务暖人心,做好法治文化的实践者
2004年,徐启照加入法律义工队伍之初,就自费印制了
写有其本人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的小卡片发放给社区群众,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代写法律诉状、法律法规咨询、民事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如桃源社区居民因电信公司安装小灵通接收器引发群体性矛盾、人民路公交车站建设引发信访等一系列群体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均在徐启照的参与下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徐老师有理有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全体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居民的交口称赞。年复一年,徐启照在社区的名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多的居民遇到法律问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徐老师,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徐启照始终坚守法律人的神圣信仰—退休不退岗、退休不丢法。10多年来,不顾自己已近八旬高龄,不计个人得失,始终默默奉献在基层法律服务的第一线。正因为有了徐启照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法律义工的队伍,徐启照法治宣传工作室才能应运而生,才有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徐启照以个人品牌效应为依托,成立了工作室,搭建了一个更好地服务社区的法律服务平台。通过这一平台,提高了辖区居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使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徐启照法治宣传工作室的带动,进一步规范了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吸引了更多的社会人士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中来,让每一位居民都成为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