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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老叶”普法工作室
发布时间:2017-06-08

2011年,力洋镇“老何说和”专职人民调解室正式成立,聘请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随着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入,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威信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群众遇到纠纷疑难,都会到调解室寻求帮助。除了调解之外,调解室逐渐承担了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工作。为了充分整合资源,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力洋镇“老叶”普法工作室,进一步发挥调解室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治资料、普及法律知识等职能。

第一、做好“加”法,整合了法治宣传工作资源。普法工作室与调解室、青少年维权中心、党员活动中心、人大代表接待室等职能相整合,对外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联系群众等各项职能。除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之外,还广泛吸收社会力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各项活动。

第二、做好“减”法,拉近了法治宣传与群众的距离。两名专职工作者都来自农村,曾经担任过村主职干部,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群众乐于找他们寻求帮助。另外,工作室地点不在镇机关办公场所内,能够让群众消除在机关部门办事的拘谨,缩短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如今,群众更愿意到工作室咨询相关事务的办理。

第三、做好“除”法,消除了法治宣传工作室的后顾之忧。力洋镇党委政府给工作室的设立和运行给予了很大的支持。2名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补贴由镇财政负责,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为工作室的运行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消除了普法工作室的后顾之忧。

第四、做好“乘”法,获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制定了来访登记、分流处置、事后反馈等各项规章制度,群众来访咨询办事都能得到及时处置。例如,近期该镇正在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很多群众都自发到工作室咨询相关问题,工作人员都能及时答复,使得政策宣传工作得到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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