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
上邵村地处庄桥街道西部,萧甬铁路以南,北靠铁道编组站,西接洪塘街道。整个行政村区域面积1.3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50亩,共有农户289户,人口502人,外来人口1000余人。2013年农民人均收入20160元,村级可用资金500万元。村级组织包括党支部、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现有脱产干部6名,村大学生1名,党员27名,村民代表40名。
2008年,时任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在上邵村视察时,为上邵村新村题词——崇和庄。崇和,亲善友好之意。取自汉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加怀区区,乐欲崇和”。希望上邵村村民生活富足,环境友好亲善,社会和谐公平。近年来,村领导班子在“崇和”愿景的指引下,积极探索村级管理的新路子,想村民之所想,做村民之要做,始终坚持“四个民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融洽干群关系,规范村级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强化措施
1、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村领导班子一直以来都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工作分工明确,计划具体,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在借鉴先进村经验、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从区级、市级、省级逐步成长,历次创建都制定创建规划,明确年度创建目标。
2、健全组织、强化制度。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线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积极稳妥有效实施。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村老年活动中心、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载体,宣传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出台后,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破除在干部群众中部分存在的民主法治建设是“虚”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可有可无的片面认识,消除干部群众认为创建工作会影响经济工作的错误观念和思想。
二、抓好“四民主三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抓好民主选举,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民主选举优化村委干部结构,加强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在2013年9月的换届选举中,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采用民主公推直选形式确定候选人,再由全村453名选民参加选举,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447名,其中有效选票446张,参选率达98.7%。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无记名选举,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达到14名。
2、抓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借村委换届这一契机,制定了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公示,村民自治章程(草案)分发到户,规定在9月25日之前有异议的到村委会提出意见,未提意见则视为认同。村民们授权给村民代表,于2013年9月30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每年至少召开4次村民代表会议,以电话方式通知每位村民代表,确保每次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到会。充分发扬民主倾听村民意见,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充分讨论,作出决定,然后由两委会班子按照大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具体的实施,做到大家的事大家定,减少村民疑虑。2012年崇和庄小区南门进出口至大转盘马路两侧的无证小商贩越来越多,丢弃的垃圾、严重的噪音、上班早高峰时段交通堵塞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小区的整体环境,而完全禁止又造成村民买菜难问题。为此,村两委会分别召开了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张榜公示,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与建议,最后确定沿着河道边的建筑物,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地块建造菜市场,并安排专人负责打扫和进行交通疏导,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既整治了环境,又方便了村民。
3、抓好民主监督,实行村务、财务、党务三公开。实行村民自治后,民主监督逐步规范。坚持把每年的工作计划、财务收支安排,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的村务、财务及党务。从2013年开始,“三务”工作还通过“宁波江北基层阳光网” (http://www.nbjbsun.com )进行网上公开,村内的工作计划、会议决议、项目进展、权力清单等情况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查询。民主选举产生了民主理财小组、工程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务民主管理、重大决策和村务公开活动,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每月月底或月初召开会议,对当月的账进行排查,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建立“三资”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涉及村集体厂房等资产出租均需公开招标,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必须经村两委会讨论,法律顾问把关,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街道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备案。
三、法治宣传深入人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以各类重要节点为契机,抓好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利用“综治宣传月”、“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重要节日开展法治宣传。举办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主题专项宣传活动,共计悬挂横幅10条,分发资料1000份。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及村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通过法律课堂共计培训1000余人次,全面推动村内形成崇尚法律、崇尚法治的氛围。
2、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2013年,村两委会在村民集中居住、人流量大的广场建设了村民法制广场,通过法制宣传灯箱、法治文化栏等,集中宣传“六五”普法相关知识,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法律、计生、科技等视频,通俗易懂地解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里组织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咨询活动,也都在广场举行。近期,还将建设法治文化公园,进一步提升村内的法治文化氛围,使村民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感受法治文化。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的功能和作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及村民收看《法制宣传节目》。加强对村干部等重点骨干人员的法制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成立村民法制学校。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中挑选有针对性的、与广大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学校上课的重点,每季度学习一次法律知识,远程视频播放或请专职老师为党员群众上法制课,学习的内容有宪法、新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全村共有法制图书350本(套)。2014年,共开展法制讲座4次,开展法律咨询3次,全村500余人次接受了法制教育。
3、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及实效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村干部、联村干部、基层法治促进员等走村入户,耐心地向村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村民对环境保护、养殖业转型升级、“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政策的认知度,使广大村民了解政策,树立信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重点工作。上邵村是江北区首批新农村建设示范创建优胜村,不存在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通过宣传,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通过“五水共治”的宣传,让村民意识到依法用水、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共同保护村内的水环境。同时,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近年来,我村老龄化明显,有些子女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出现了误区。村干部和结对的法律顾问杨碧君一起上门调解做工作,并在村内加强《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这几年,村内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有了明显改善。
四、综合治理保障得力,促进和谐农村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充实治保、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人员组织网络,实现了综合治理职责明细化、台帐资料标准化、运作过程合法化。2012—2014年调解矛盾纠纷42次,巡逻队每天开展巡逻工作。在街道相关部门指导下,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及安全培训2次,并配备消防器材。积极做好稳定工作,保持零上访数,平安家庭达到95%以上,每年接受两次安全顾问老师到村企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村内有4名社区矫正对象、1名归正人员,每次村里举办法律方面的活动,都组织他们按要求参加,村治保主任坚持每月入户交流,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这些人员不再重新违法犯罪。
2、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制顾问”、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村民和村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区司法局要求,强化了法律服务工作。聘请正道法律服务所的杨碧君为法律顾问,常年帮助村委会处理涉法问题,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和帮助村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2012—2014年度实现“五无”的工作目标,即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计划外生育。
3、综合整治村容村貌,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从2011年9月开始,参照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对新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成立了一支28人的工作队伍,负责整个小区的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水电维修等日常管理。经过三年多的管理与整治,村民房前屋后的缸、棚以及搭建的洗衣板等都自行清除,小区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村还积极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精神文明修养。每年至少举办4次以上文体活动,并从实际出发成立了一支有村民组成的20余人舞蹈队。在2007年7月建造了文化楼,配备了健身房、舞蹈排演厅、乒乓室、图书室(有6000多册书籍)、棋牌室、电视室、村民会员之家、村民(民工)学校、塑胶场地的篮球场等,并定时向村民和下属企业的职工免费开放。村里还每年举行一次慈善活动,村级拿出15万,村企热心支持并鼎力相助,把善款全部用于上邵村民困难家庭和公益事业,同时,村民住院补助在原来的30%的基础上再提升10%。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上邵村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村民邻里团结,和睦相处,村容村貌得到改善,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一幅新农村的繁荣景象。今后,上邵村将继续向着“崇和”的美丽愿景,进一步完善“四民主三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村级各项事务的法治化进程,为村民提供安居乐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