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 > 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江东区东柳街道中兴社区
发布时间:2016-06-22

东柳街道中兴社区是我市新兴的现代化社区之一,组建于1998年,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现有居民2120户,是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区、省级文明社区、省级示范社区、省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省级无邪教社区、省绿色社区、省卫生先进单位、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市和谐社区;市级党员服务站示范点、市级远程教育示范点、市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互动示范基地、市科普示范社区;2010年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2013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09年被为市公共卫生先进集体。2006年被评为全市首批省级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2010年代表全市接受省“五五”普法工作验收,2013年代表全区接受全市“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同时,社区是区“普法教育基地”、市“六五普法教育基地”。近年来,我社区紧紧围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民主参与热情,坚持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之路。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党的建设为龙头,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每月一次党委会、一月一次议事会,提高班子的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党建工作研讨会,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探讨。同时发挥共建理事会、成员代表大会和墙门组长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发挥群众的潜在资源和力量,增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突出抓居民民主建设。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一校、两室、三接待、四队、八制”的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员教育,以党员教育带动周边居民教育,发放倡议书,共产党员在社区争当“六大员”、社区百名在职党员开展治安大巡查、“一个党员一面旗,我为社区作贡献”“共产党员责任进墙门、进社区”,实施了“四个一、五个岗位、六大员”系列活动。三是深化服务平台。社区了建立党员人才资源库,发挥每个党员作用,做到“因才施用,人尽其才”。如在法制学校,邀请区法院曹法官为居民授课。社区百名在职党员开展治安大巡查、“我为社区守一夜”夜间治安巡逻活动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了邻里互助中心,每天由社区居民轮流值班,实现了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本质功能。建立了党建工作新模式,通过楼群建支部、楼道建小组的形式,实现了党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到区域化管理转变,同时成立了全区首个物业党建联建支部,进一步延伸了党建触角,提升了服务质量。

二、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大力提高社区成员的民主法治参与意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社区利用宣传窗、黑板报、社区报、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体,进行法制文化宣传;利用邻里中心公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大型文艺活动、各类会议进行宣传,使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注重学习教育。社区依托法制学校,利用远程教育、视频教育、数字教育、点题教育等形式开展各类活动。同时,社区注重资源整合,与宁波市委党校、宁波大学等单位建立了共建关系,扩大了教育资源。同时,成立了由16人组成社区讲师团,对社区成员、青少年、外来人员等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近年来,开展法制讲座60期,4589人受教育。三是结合活动宣传。为扩大教育范围,社区把普法教育与各类活动相结合,更好地增强教育效果,寓教于乐。为使道德、法制教育广泛深入,发放宣传资料及倡议书1万余份,开展“社区公民道德建设恳谈会”、“告别不文明行为”千人签名活动、家庭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法官与社区居民互动学法,让青少年到法庭观摩法院庭审、参观戒毒所、消防大队等,并评出了社区道德形象大使。开展便民活动,提供法律咨询、解疑释惑,切实增强社区居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等等,不仅使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活动家喻户晓,而且也提高了社区成员对民主法治的认识,增强居民的参与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推动社区民主自治规范化建设。一是制订完善自治章程,促进居民自我管理。为提高社区成员自治水平,真正实现民主政治,社区在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经三上三下讨论修改,率先制订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共9章97条、《社区自治组织章程》5章29条和《社区共建理事会章程》5章14条。经过二届自治组织换届直接选举,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越来越强。二是推行党务社务公开,接受居民评议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通过会议、宣传窗、社区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公布涉及社务、财务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成立监督小组,对各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保证财务公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三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科学发展。为加强社区自治管理的民主性,社区设立了“议事栏”、“议事箱”,制定了议事制度、听证会制度,规定社区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出台,都必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今年又探索创新了民主管理“六自法”、党内民主建设“五步法”和“四议两公开”制度,保证了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发挥了集体的作用。

四、以创新服务为载体,不断实现社区民主自治深入发展。一是法律维权系民心。深化基层法制促进员工作机制,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等司法行政部门在职人员担任法制促进员,与每个社区实现“一对一”配给。组织召开法制促进员和联系点社区对接会,并定期落实专项督查,保障工作落实。通过与区法院合作,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诊所”,由担任社区法制促进员的法院法官坐镇作为“主任医师”,统揽整个诊所的运行情况,负责解决一些疑难杂症;由来自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大学生们担任“见习医师”,每两周到社区“坐诊”一次,对简单的法律咨询给予专业的解答;社区工作者则负责“接诊”工作,为诊所收集居民们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诊所”自试运行一个月以来,已为居民解决各类法律疑惑60余件,收到良好反馈。二是服务工作暖人心。社区注重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双向承诺制”。即社区居委会向居民承诺8条,居民向居委会承诺5条。同时建立了中午值班制、百事解难卡、无休日工作制、居干周报制,提高社区工作的效率。实行包片居民述职制,居干的好坏由居民群众说了算。同时做好排忧解难工作。如成立了“帮困银行”、开辟心理咨询室、建立了“三方例会直通车”等,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服务。为了缓解社区停车难问题,社区跟交警等部门联系,开辟了社区门外停车场;为了解决社区卫生保洁问题,社区建立了巡查制,定期检查优化;为了防止社区偷盗问题,社区建立了“文明小喇叭”新载体,每晚在社区内播放提醒,打造平安社区;为了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社区积极开辟新岗位,去年以来为社区失业人员介绍岗位80多人次;为了帮助社区弱势群体,社区对独居老人进行了一对一结对,定期联系进行心理疏导,对残疾人、困难户一人一表、重点关注等,一直把民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区和谐稳定发展。三是自治工作聚众心。建立了道德评议台,社区内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在道德评议台上进行曝光,而后由居民进行评论,最后道德评议团进行归纳和倡导。达到用居民身边的小事来说事,用我们自己的道德观点来点评社区的不文明之事;建立了群防群治队伍,社区建立了由社区居干、保安、治安志愿者组成的白天义务巡逻队、夜间巡逻队,坚持了10余年,提高了参与热情,凝聚了人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