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作品征集要求
(一)题材要求
书画形式,角度可选择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六五”普法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宁波”建设、“五水共治?法治同行”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氛围等。 所有作品内容须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主题鲜明、表达严谨、综合效果突出。
(二)作品格式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高度不超过四尺。绘画作品包含中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画、版画等,作品高度不超过四尺。所有书画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请用铅笔以正楷字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三)作品权属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2.大赛参赛者须就正式提交的参赛作品签署承诺书,自愿承诺其提交的参赛作品自入围获奖作品之日起,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权财产权以及邻接权,以用于公益宣传;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承诺书详见附件2)
3.参赛作品不管是否入围,大赛主办方恕不退还参赛作品。
4.除获奖奖金外,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大赛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作品报送
参赛者提交的材料,应包括三部分:参赛作品本身、填写完好的《“美丽中国梦·法在我心中”市民法治书画作品创作大赛作品登记表》、《承诺书》,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参赛条件。所有参赛材料需在8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投递送达至宁波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东门)。并在邮件上注明“美丽中国梦﹒法在我心中”或“法治书画大赛”参赛字样。 联系人及电话:宁波中华文化促进会:傅淼淼 87631567
书画形式,角度可选择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六五”普法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宁波”建设、“五水共治?法治同行”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氛围等。 所有作品内容须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主题鲜明、表达严谨、综合效果突出。
(二)作品格式
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高度不超过四尺。绘画作品包含中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画、版画等,作品高度不超过四尺。所有书画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请用铅笔以正楷字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三)作品权属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2.大赛参赛者须就正式提交的参赛作品签署承诺书,自愿承诺其提交的参赛作品自入围获奖作品之日起,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权财产权以及邻接权,以用于公益宣传;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承诺书详见附件2)
3.参赛作品不管是否入围,大赛主办方恕不退还参赛作品。
4.除获奖奖金外,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大赛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作品报送
参赛者提交的材料,应包括三部分:参赛作品本身、填写完好的《“美丽中国梦·法在我心中”市民法治书画作品创作大赛作品登记表》、《承诺书》,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参赛条件。所有参赛材料需在8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投递送达至宁波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东门)。并在邮件上注明“美丽中国梦﹒法在我心中”或“法治书画大赛”参赛字样。 联系人及电话:宁波中华文化促进会:傅淼淼 87631567
《登记表》
《承诺书》
奖项设置
具体奖项(奖金均为税前奖金)设置如下:
书法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8名,奖金各300元;
绘画类
一等奖1名,奖金2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8名,奖金各400元。